2021年第二十一届信鸽国家赛 (龙陵赛区)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中国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云南省信鸽协会
三、司放时间:2021年11月20日
四、司放地点:
保山龙陵(以司放裁判员当日测定为准)
五、竞赛项目:
(一)短距离国家赛A(比赛空距300-400公里)
(二)中距离国家赛A(比赛空距400以上-500公里)
中距离国家赛B(比赛空距500以上-600公里)
(三)中长距离国家赛A(比赛空距600以上-700公里)
中长距离国家赛B(比赛空距700以上-800公里)
(四)长距离国家赛A(比赛空距800以上-1000公里)
长距离国家赛B(比赛空距1000公里以上)
六、参赛办法:
(一)报名要求:参赛单位须于3月29日前将参赛报名表以QQ、传真等方式报承办单位备案。会员在集鸽时(羽数不限),填写信鸽竞翔报名单(表一)一式二份(如需会员自存填三份),其中一份留参赛信鸽协会存查,另一份由司放裁判长携带到司放点汇总至主办单位。
(二)参赛资格:参赛会员必须是参赛协会所属行政区域内合规注册的会员,参赛鸽必须佩戴一枚参协会所属权全国信鸽统一足环标志(包括中国信鸽协会纪念环),并备配套足环证备查。佩戴假足环,佩戴严重破损和拼凑足环的信鸽不允许参赛,一经发现取消该鸽比赛资格及成绩,并严肃处理,后果自负;
(三)实名制:参赛鸽主必须实名制否则成绩无效。
(四)参赛费用:参赛单位须按3元/羽标准对参赛鸽收取报名参赛费。到达司放地报到时,参赛单位应将所收取的全部报名参赛费交至比赛承办单位。赛后赛区比赛承办单位将本赛区报名参赛费按照1元/羽交至中国信鸽协会,1元/羽留用,1元/羽返还参赛单位。根据云南省2018年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各参赛单位按规定收取费用。为了减轻参赛者的参赛费,每羽参赛鸽向中国信鸽协会上交1元的参赛费用,由云南省信协会上交中国信鸽协会。
七、竞赛办法:
(一)规则依据:比赛按照《中国信鸽竞赛规则(2019)》执行。
(二)计时器材:参赛鸽计时必须使用参赛单位现行使用的鸽钟(所使用的比赛计时鸽钟型号,参赛单位须在赛前向承办单位报备),赛前集鸽时须依北京时间校对计时鸽钟,参赛协会使用的用于计算成绩的电脑也须依据北京时间进行校对,报到时间精确到“秒”,允许使用声讯台和机械鸽钟报到计时。
(三)测距设备:比赛经纬度确定必须使用卫星定位仪测定,比赛空距数值必须符合规程中规定的参赛项目空距范围,否则不计成绩。采用GPS定位仪测量空距,竞赛起点以司放现场为坐标,终点测量到户。
(四)设置注记:比赛使用和备用的暗章,由参赛单位负责。
(五)裁判委派:赛区裁判长必须为信鸽国家级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推荐、中国信鸽协会裁判委员会认定,报竞赛委员会。参赛单位裁判员由各参赛单位负责选派,各参赛单位为裁判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确保集鸽、运输及比赛期间本单位(含所属地区协会)人员及参赛鸽的安全、保卫及医疗救护工作。
(六)运输:
1、各参赛单位必须选派有经验的具有一级资格裁判员负责赛鸽的押运和司放工作,并依参赛鸽羽数配备足够数量的司放员。
2、参赛单位与承办单位要密切配合,确保司放人员及赛鸽安全,司放人员从押运至赛鸽开笼前做到人不离车。
3、监放单位必须配合参赛单位做好司放工作,必须落实在比赛司放地安排2-4名裁判员监放,其中必须有一名具有一级资格的裁判作为监放负责人。
4、各参赛单位按需自备赛鸽饲料、饮水、防寒防雨用具及其它必备物品。
(七)报到:
1、有效报到时间:从开笼时间计算,短距离赛为 1 日, 中距离赛为 2 日,中长距离赛为 3 日,长距离为 7 日。
2、在比赛截止时间内,各参赛单位要把成绩综合排名前10名获奖鸽的查棚验证单、监放单复印件,获奖鸽环标证复印件须在比赛结束十日内报省鸽协,日期以邮戳或收到传真、微信等日期为准,逾期按自动弃权处理。
八、成绩与奖励:
(一)成绩计算:以分速排列名次,分速高者列前,分速相同远距者列前,再相同,名次并列,下名次取消。
(二)成绩上报:比赛结束,各参赛单位须在 10天内将前 100 名竞赛成绩上报承办单位(按 2019竞赛规则表十格式),上报成绩表须以excel 格式报送电子版文件,由各参赛单位将成绩汇总排名后上报承办单位审核,报中国信鸽协会竞赛委员会审定。
(三)奖项设置:
1、各参赛单位按各比赛距离上报前100名进行总排名,由承办单位审核上报中国信鸽协会,前3名颁发中国信鸽协会竞赛奖牌,所有获奖鸽均由中国信鸽协会颁发奖品和中国信鸽国家赛参赛证。
2、各比赛距离1至30名均由赛区组委会颁发证书,31名至100名在《养鸽家》上刊登。
3、同一赛区,同一级别,方向不同,可单独排名上报成绩。
九、经费:
(一)各参赛单位参赛组织费、赛鸽运输费及裁判员往返交通费、劳务费由各参赛单位自理。
(二)司放点裁判长和监放裁判员费用及司放地其他支出等相关费用由承办单位负责。
(三)监放单位必须要全力支持,认真组织完成监放工作。司放地监放裁判员监放费按次数计算,每人每次200元。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联系方式:
承办单位:云南省昆明市东风东路99号体育电子设备所3号楼102号
邮编:650041 传真/电话:0871—63193005
QQ:1289451064 联系人:张鹏:13108709188
中国信鸽协会官方网站:www.crp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