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2017年秋季“杨浦杯”信鸽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安徽省宿州市信鸽协会
二、协办单位:上海市杨浦区信鸽协会
三、宿州市信鸽协会直属分会,负责承办宿州市信鸽协会比赛事宜。
四、宿州市泗县信鸽协会,负责承办宿州市参加安徽省信鸽协会比赛事宜。
五、竞赛项目:
1、宿州市“杨浦杯”500公里比赛(西路)
2、宿州市“杨浦杯”700公里比赛(北路)
3、安徽省“黄山杯”500公里联赛(北路)
4、安徽省“黄山杯”北京大兴站比赛(北路)
六、竞赛计划:
1、集鸽时间:
①宿州市“杨浦杯”500公里联赛(西路),11月4日8:00-10:00。
②宿州市“杨浦杯”700公里比赛(北路)11月22日:14:00-15:00
③安徽省“黄山杯”500公里比赛,11月11日8:00—10:00
④安徽省“黄山杯”北京大兴站比赛:11月22日:14:00-15:00
2、集鸽地点:
①宿州市直属分会,在大眼鸽具店(联系人:陈顺利 电话:13305575755)
②宿州市泗县信鸽协会,在大寺粮站王晓波楼下(联系人:王晓波 电话:13905678441)
3、收费标准:
由各参赛单位收取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宿州市“杨浦杯”500公里(西路)信鸽比赛,录取前10名给予奖励,前十名各发奖杯一个。
2、宿州市“杨浦杯”700公里信鸽(北路)比赛,录取前10名给予奖励,前十名各发奖杯一个。
3、安徽省“黄山杯”秋季500公里联赛
按照安徽省信鸽协会规程规定,由安徽省信鸽协会给予奖励
4、第十届长距离国家赛暨安徽省“黄山杯”秋季北京大兴站联赛
按照安徽省信鸽协会规程规定,由安徽省信鸽协会给予奖励
5、各参赛单位可以另外设奖奖励。
八、参赛条件:
1、参赛鸽主必须是本市信鸽协会2017年3月15日前上报的注册会员;
2、参赛鸽必须佩戴全国信鸽统一足环(含中鸽协、安徽省纪念环),并持有 “足环证”。
九、竞赛办法:
1、执行最新的信鸽竞赛规则;
2、参赛鸽主必须按本人鸽舍所在地,正确填写信鸽竞翔报名单,一式两份;
3、严禁私自在参赛鸽身上加盖印章、暗记以及藏匿电话号码等违规现象,凡违规者,则取消其比赛成绩;
4、如遇到政府行为、地震、禽流感、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网络中断、气候突变等不可抗力的意外情况,由此造成的损失,主办单位不承担经济责任。
十、报到办法:
1、2017年秋季宿州市“杨浦杯”信鸽比赛,采用双轨制报到方式,即“168声讯台报到”和“安捷电子扫描计时系统”同时使用、同样有效。参赛鸽同时集鸽,分别履行集鸽手续,同一会员只能使用一种报到方式。
参加安徽省信鸽协会比赛,一律采用“安捷电子扫描计时系统”进行报到。
2、采用“168声讯台”报到方式的会员,参赛鸽的数据以168声讯台自动记录的数据为准。采用“安捷电子扫描计时系统”方式的会员,以通过电子扫描鸽钟计时系统自动将参赛鸽的数据上传到168声讯台数据库为准。不能自行上传的数据不再读取踏板主机数据。
3、“ 电子扫描计时系统”,具有方便、快捷、省时、省力等特点,但受客观因素制约,可能会发生异常情况,参赛鸽主必须承受使用电子扫描计时系统的风险,如停电、通讯不畅、数据传送缓慢、数据丢失、漏扫以及电子环丢失、损坏等,导致参赛失败,所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对此,赛事主办、承办单位不承担责任。
4、采用“电子扫描计时系统”的会员,必须熟悉其性能,熟练掌握操作方法,严格按程序操作。在每场比赛前需测试所用设备是否扫描上传,使用四型电子踏板的会员必须接入GPS定位设备,上传数据无实际坐标显示的,成绩取消。“电子扫描计时系统”使用安徽省鸽协专用电子足环(会员现行使用的电子环),集鸽现场不提供修改会员资料的方便。
5、宿州市级比赛使用168声讯台报到的会员,集鸽时统一使用省发不干胶密码环。报到程序:使用中国电信固定电话拨打16844466,棚号五位数、年份后两位数加足环号七位数、暗记号五位数。请注意按语音提示操作!
6、参赛鸽归巢报到有效时间均从第一羽赛鸽归巢开始计算:500公里级为2日(48小时); 600公里级-700公里级为3日(72小时)。
7、参赛鸽有效报到时间按合肥市当日的日出日落时间为准计算。
十一、验鸽:
1、凡获省、市赛前名次的参赛鸽,鸽主必须做好等候验鸽准备,由省、市鸽协随时上门抽检。
2、省、市派裁判上门验鸽查棚时,要严格按照《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规定逐项复核。当事鸽主应予以配合,否则成绩无效。
3、宿州市“杨浦杯”500公里(西路)比赛,当日归巢的名次鸽,当天17:00至20:00到协会验鸽(由市直属分会鸽协负责实施)。并在赛后一周内,由裁判员上门验棚。凡信鸽丢失、不进棚、失去飞翔能力、拒绝验棚等,成绩无效。
4、宿州市“杨浦杯”700公里比赛,按照安徽省信鸽协会信鸽比赛规程要求进行验鸽。
十二、竞赛纪律与申诉:
1、凡参赛单位及会员,如有作弊和违犯竞赛规程等行为,一经核查属实,视情节轻重,处以警告、取消成绩、停赛、开除会籍处理;对违法的参赛单位及会员,交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竞赛仲裁委员会,负责调解一般纠纷,受理信鸽竞赛的相关申诉,仲裁委员会裁决为最终裁决。申诉当事人必须提交书面材料,同时交纳申诉费500元,胜诉全数退还,败诉不退。申诉期限在成绩确认正式发布后48小时内受理,逾期和口头、电话申诉的,不予受理。
3、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公告(请登录中华信鸽网宿州市信鸽协会网站查看域名:ahsz.zhxg.com)。
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宿州市信鸽协会。
宿州市信鸽协会
2017年9月16日
报:宿州市体育总会、安徽省信鸽协会
中国信鸽协会官方网站:www.crp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