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棚竞赛、俱乐部赛事分级推荐工作的通知
中鸽协字[2018]14号
中国信鸽协会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业:
为使广大信鸽爱好者更清晰地了解现有公棚竞赛、俱乐部赛事的实际举办情况,根据《中国信鸽竞赛规则(2015)》、《信鸽活动管理办法》和《中国信鸽公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2010)》,制定了《中国信鸽协会官方网站公棚竞赛、俱乐部赛事分级推荐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18年3月27日起在中国信鸽协会官方网站公示。截至2018年4月3日,协会对各方意见进行认真研究梳理和充分吸纳,对文件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经研究,决定正式发布《中国信鸽协会官方网站公棚竞赛、俱乐部赛事分级推荐实施办法(试行)》,并据此开展相关工作,特此通知。
附件:1.《中国信鸽协会官方网站公棚竞赛、俱乐部赛事分级推荐实施办法》(试行)
2.当年度办赛情况表
下载请点击:当年度办赛情况表
中国信鸽协会
2018年4月13日
中国信鸽协会官方网站公棚竞赛、俱乐部赛事分级推荐实施办法(试行)
为帮助广大信鸽爱好者更清晰地了解现有公棚竞赛、俱乐部赛事的实际举办情况,根据《中国信鸽竞赛规则(2015)》(以下简称《规则》)、《信鸽活动管理办法》和《中国信鸽公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2010)》,制定本办法。
中国信鸽协会官方网站将收集赛事举办信息,向信鸽爱好者进行赛事分级推荐,供信鸽爱好者参考。
根据本办法所进行推荐的赛事指具备《规则》所要求的资质的办赛单位所举办的公棚竞赛和俱乐部赛事活动。中国信鸽协会官方网站综合考量公棚竞赛、俱乐部赛事的监赛单位、裁判委派、办赛经验、资金保障等多方面因素,将赛事分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和一星级赛事向中国信鸽爱好者分级推荐。
五星级赛事为同期推荐赛事中监赛最严格、诚信保障最充分或信息公开最透明的赛事。五星级赛事为办赛单位按照中国信鸽协会对公棚赛和俱乐部赛事的管理规定提交赛事申请,由中国信鸽协会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火车头、石油)协会及其直属协会批准并委派裁判执裁的赛事,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中至少两点:
(一)办赛单位有3年及以上的成功办赛经历;
(二)严格按照中国信鸽协会的竞赛管理办法组织赛事活动,交纳足额的保证金用于保障赛事顺利举办;
(三)按照中国信鸽协会规范,由中国信鸽协会指定团队进行全程信息公开及展示。
四星级赛事为同期推荐赛事中监赛最严格、有相应诚信保障的赛事。四星级赛事为办赛单位按照中国信鸽协会对公棚赛和俱乐部赛事的管理规定提交赛事申请,由中国信鸽协会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火车头、石油)协会及其直属协会批准并委派裁判执裁的赛事,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中至少一点:
(一)办赛单位有3年及以上的成功办赛经历;
(二)严格按照中国信鸽协会的竞赛管理办法组织赛事活动,交纳足额的保证金用于保障赛事顺利举办;
(三)按照中国信鸽协会规范,由中国信鸽协会指定团队进行全程信息公开及展示。
三星级赛事为由官方机构批准并委派裁判执裁的赛事。有常规办赛条件的赛事,保障条件中等。三星级赛事为办赛单位按照中国信鸽协会对公棚赛和俱乐部赛事的管理规定提交赛事申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火车头、石油)协会及其直属协会批准并委派裁判执裁的赛事。
二星级赛事为非官方机构监赛,但愿意接受社会监督的赛事。二星级赛事为非中国信鸽协会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火车头、石油)协会及其直属协会批准或委派裁判执裁,但愿意按照中国信鸽协会规范,由中国信鸽协会指定团队进行全程信息公开及展示的赛事。
一星级赛事为缺乏有效保障的赛事。一星级赛事为非中国信鸽协会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火车头、石油)协会及其直属协会批准或委派裁判执裁的赛事。
各办赛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按照以下材料要求,将相关材料发至协会电子邮箱(pingji@crpa.cn),由中国信鸽协会秘书处审核通过后进行赛事分级推荐,并发布于中国信鸽协会官方网站公示。
一、填写《当年度办赛情况表》电子版(附件二);
二、协会已批准的当年度《信鸽竞赛活动申请表》复印件;
三、已通过协会审批的当年度竞赛规程电子版;
四、协会已批准的往年《信鸽竞赛活动申请表》复印件;
五、当年度《公棚竞赛风险保证金存款证明》复印件;
如办赛单位实际办赛情况发生变更的,请及时向中国信鸽协会官方网站递交材料,予以补充更正。
相关文件收取邮箱:pingji@crpa.cn
附件二
当年度办赛情况表 | |||
赛事名称 |
| 办赛年度 | |
主办单位 | 承办单位 | ||
监赛协会 | |||
总奖金(税前) | 保证金缴纳数 | ||
参赛费 | 比赛关数 | ||
办赛单位法定代表人 | 联系方式 | ||
办赛单位盖章 | 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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