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嵩明凤巢赛鸽中心2018年(第三届)规程(秋棚)
云南嵩明凤巢赛鸽中心2018年(第三届)规程(秋棚)
主办单位:金平金益机械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承办单位:云南嵩明凤巢赛鸽中心
一、规程总则
1、本规程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竞赛。
2、比赛执行云南省信鸽协会根据《中鸽协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制定的《云南信鸽公棚赛暂行规定》。
二、参赛条件及相关事项
1、凡承认本规程者,均可报名参赛。
2、参赛鸽必须佩带一枚中鸽协、各国和地区认可的2018年统一足环,假足环成绩无效。
3、参赛鸽年龄为30—60天的健康幼鸽。
4、交鸽后公棚将为每羽幼鸽接种疫苗(为确保疫苗接种的效果,本中心建议交鸽前5至7天不要使用抗生素),已接种过疫苗的请在交鸽时说明。
5、境外鸽可按标准交纳等值外币或人民币(关费、检验费、运费等费用自理)。
6、拒收正在发生疫情的国家和地区的幼鸽入棚。
7、查棚时间9月底。决赛时间11月。
8、本中心杜绝协议鸽。
9、交鸽时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三、裁判与监督
1、查棚、比赛由信鸽协会,委派裁判员,组成裁判组。
2、比赛使用中鸽协批准认可的电子计时系统自动排名,现场同步显示,网站实时直播,若比赛时扫描系统发生故障由仲裁委员会裁定。
3、40公里至第三关,成绩上网直播。届时欢迎广大参赛鸽友自愿报名参加训放,监督比赛全过程。同时也欢迎广大鸽友现场观摩。
四、参赛费用(参赛费不需要全部关赛一次性交清,也可一次性缴清,但每关集鸽前必须交清本关参赛费)
1、训放到40(±5)公里以上查棚收费,每羽收取200元饲养费,费用一次性交清,收费标准一视同仁。
2、在查棚后7日内交清饲养费,规定期限内未交饲养费的,将由本公棚统一上网供鸽友认购。原鸽主将视为放弃鸽子的所有权,无人认购的剪环处理;最终处理权归本中心所有。
五、第一关至第三关,鸽王争霸团体奖、多羽奖资格赛比赛地点及报到期如下:
1、每羽每关必须交清参赛费才有资格参加鸽王、多羽团体奖比赛,如有其中一关不交参赛费或非鸽主指定的参赛鸽,取消资格。其中一关未参赛视为弃权。 注:只交饲养费的参赛鸽,决赛归巢必须参加拍卖。
2、如每关参赛羽数超出2000羽,尾奖加50个名次,超出3000羽加100个名次,以此类推。关赛实行伯马制,当天无鸽归比赛顺延一天,若达不到录取羽数由归巢进奖鸽均分。
3、第一关110公里(±)大红田站,每羽参赛费100元,取100名。奖金如下
冠军 | 亚军 | 季军 | 4至10名 | 11至N名 |
7000元 | 4000元 | 3000元 | 1000元 | 700元 |
4、第二关200公里(±)沙桥站每羽参赛费100元,取100名。奖金如下
冠军 | 亚军 | 季军 | 4至10名 | 11至N名 |
10000元 | 6000元 | 4000元 | 1200元 | 700元 |
5、第三关350公里(±)永平站每羽参赛费200元,取100名。奖金如下
冠军 | 亚军 | 季军 | 4至10名 | 11至N名 |
15000元 | 7000元 | 5000元 | 1500元 | 800元 |
6、若每关参赛费总金额达不到本关奖金总额,按实际收取金额分配;奖金分配比例如下:
冠军 | 亚军 | 季军 | 4至10名 | 11至N名 |
7% | 4% | 2% | 1.4% | 0.8% |
每关归巢鸽自由家飞,若上笼时无此鸽,视为自然淘汰,不得有任何争议,参赛费和小奖费用全额退还(只限本关)
7、三关鸽王前3名奖金如下
冠军 | 亚军 | 季军 |
2000元 | 1000元 | 1000元 |
团体赛取前3名,10羽为一组,前三名各奖奖杯一樽,奖金分配如下:
冠军 | 亚军 | 季军 |
2000元 | 1000元 | 1000元 |
注:40公里训放后三日内,交鸽时间具备同一鸽主或同一鸽舍、同一团体条件的可按A、B、C进行编组后将信息传至本中心,三日后如无指定编组的,由本中心随机编组,编组确定后无论任何理由,不得更改。交鸽超出10羽的赛鸽,只能参加单鸽赛。交鸽时同一名下具备团体赛条件的,不论存棚鸽多少,都有团体赛资格。团体赛在决赛获奖鸽内录取,羽数多者为先;羽数相同按决赛名次以第一羽快者为胜,单羽归巢进奖鸽不得参与团体排名。注:凡任何鸽主认购的赛鸽都有资格参加多羽奖和团体奖。
多羽奖:一人名下,一团体无论有多少组统称多羽(交鸽36羽以上才有资格参加),多羽评选办法:决赛获奖鸽有效名次内,进奖羽数多者排名、以多胜少,若进奖羽数相同,以决赛名次首羽前者为胜,前三名各奖奖杯一樽。
冠军 | 亚军 | 季军 |
3000元 | 2000 | 1000 |
六、获奖鸽的拍卖和迟归鸽的处理办法
1、第三关决赛所有获奖鸽必须参加拍卖,拍卖收入70%返还参赛鸽主,10%属中心所有,20%为拍卖组织费用。起拍价:决赛冠军—N名500元。
2、 鸽王拍卖:鸽王1000元。
3、决赛获奖鸽主尽可能亲临会场以便拍卖,若未亲临会场对拍卖价格产生异议时,本中心概不受理。
4、涉及奖金和拍卖收益的所有税费由参赛鸽主自行承担。
5、未拍出的获奖鸽,按起拍价的30%支付中心后领回。
6、迟归鸽在拍卖结束后十五日内免费领取,未能到现场领取的可联系中心免费发回。
7、领奖和拍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其他
1、赛鸽入棚后即在网上公布入棚鸽名单;如查棚前家飞、训放飞失、病亡,属自然淘汰,本中心不负任何赔偿。
2、若遇不可抗拒的因素(例如:禽流感、政府禁令等)造成赛事不能进行时,中心将按实际存棚羽数,退还已交参赛费(不含饲养费和管理费);本赛事自动取消,主办方不负赔偿责任。
3、参加公棚信鸽比赛是体育文化消费,参赛者须仔细阅读本竞赛规程。凡承认本规程者,双方必须遵守。
4、承办单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独立承担民事、经济和其他法律责任。
八、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云南嵩明凤巢赛鸽中心。
中国信鸽协会官方网站:www.crp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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