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鸽协会 第二届《联盟杯》(春季)信鸽联赛竞赛规程
百舸争流千帆竞、借海扬帆奋者先。
按照中央十四五规划,关于“体育强国”的发展目标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关于“文化润疆”的要求,自治区信鸽协会依托赛鸽公棚开展“联盟杯”新疆信鸽联赛。秉承“传承、创新、发展”的理念,以公平、公正、公开为统领;以“树标杆、当样板、创品牌”为抓手;以不断提升信鸽专业水平、办赛能力为主线;以塑造新疆信鸽品质、创办精品赛事为落脚点;以良好的窗口效应和品牌效益推动新疆信鸽运动健康有序发展。
一、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新疆大爱龙翔赛鸽中心
三、参赛条件:
(一)参赛鸽必须是新疆大爱龙翔赛鸽中心(春棚)全额缴费鸽,并同意遵守本竞赛规程的疆内、外赛鸽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名必须是“鸽舍名+真实姓名,并标注所在地、州(市)”。
(二)参赛鸽必须佩戴中国信鸽协会统一制发的正式足环,不是中国信鸽协会公布的号段内足环,谢绝参赛。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参赛费计入奖池,不予退还。
四、参赛费用、奖金分配及奖品:
(一)参赛费:300元/羽。
(二)奖金分配:冠军9%、亚军6%、季军4%、第4名3%、第5名3%、6名--10名各2%、11名--30名各1%、31名--100名各0.5%,10%作为电视宣传及奖品费用(不足部分由自治区信鸽协会补齐)。
(三)如遇获奖名次未取满,剩余奖金由决赛站“联盟杯”上笼鸽均分(获奖鸽除外)
(四)前10名在新疆卫视体育健康频道做人物专访;前30名颁发奖杯;前100名颁发“2022年春季新疆赛鸽100强”荣誉证书。
(五)依法纳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参赛鸽主所获奖励,税费自理。
五、团体奖:
(一)本届比赛,分十九个代表队,由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吐鲁番市、哈密市、石河子市以及兵团第二师、第四师、第十师、第十三师代表队组成。新疆大爱龙翔赛鸽中心(春棚)收费站缴费期间统一报名缴费,由公棚财务代收;缴费时限,在公棚缴费时限的基础上顺延3天(200公里未上笼的缴费鸽全额退还参赛费)。缴费截止后,各协会将本代表队参赛鸽主姓名及参赛鸽足环号码报自治区信鸽协会竞赛委员会备案。
(二)团体奖励前六名,奖励费用由自治区信鸽协会承担,并颁发“‘联盟杯’优秀组织奖”奖牌。
六、比赛办法:
(一)本届比赛的竞赛办法,以新疆大爱龙翔赛鸽中心(春棚)竞赛规程为主体,《联盟杯》获奖鸽在新疆大爱龙翔赛鸽中心(春棚)决赛站产生。比赛成绩的确认,以新疆大爱龙翔赛鸽中心(春棚)竞赛规程相关条款为准。
(二)自治区信鸽协会裁判委员会全程监管新疆大爱龙翔赛鸽中心(春棚)的竞赛工作。
七、获奖鸽归属:
比赛结束后,由新疆大爱龙翔赛鸽中心统一组织颁奖拍卖,所有获奖鸽必须参加拍卖,竞拍者享有同等拍卖权利,拍卖收入60%归鸽主,40%由新疆大爱龙翔赛鸽中心用于支付拍卖会会务费及信鸽产业发展。拍卖事宜,以新疆大爱龙翔赛鸽中心的规定为准。
八、组委会和仲裁委员会:
本届比赛,成立组委会和仲裁委员会。信鸽比赛属于体育范畴,所有体育比赛,仲裁委员会裁决为最终结果。如果参赛鸽友对比赛成绩有异议,申诉方式以新疆大爱龙翔赛鸽中心(春棚)竞赛规程为依据。
九、其他事宜:
(一)参赛鸽在训养过程中遇不可预测因素造成伤亡的,自治区信鸽协会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遇疫情、禽流感或政府禁令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导致比赛无法举行时,全额退还参赛费,但不作其他赔偿。
(三)缴费参赛,视为认同本规程。特殊情况和未尽事宜,由组委会讨论决定。
(四)本规程解释权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鸽协会。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信鸽运动是挑战者的世界,更是勇敢者的舞台。有梦想就有未来。自治区信鸽协会竭诚打造日臻完美的竞赛平台,让我们一起感悟赛鸽的魅力;让我们一起诠释赛鸽的奥妙;让我们一起探寻赛鸽的真谛;让我们一起领略赛鸽的荣光。
友情提示:赛鸽有风险,参赛需谨慎!不要因参赛而影响自己及家庭的经济生活。请赛鸽爱好者三思而后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鸽协会
2021年6月13日
中国信鸽协会官方网站:www.crp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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