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二十三届信鸽国家赛 (西双版纳、龙陵赛区)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中国信鸽协会主办
二、承办单位:云南省信鸽协会
三、参赛单位:云南省各州市级信鸽协会、贵州省部份地区信鸽协会、云南省曲靖昆铁信鸽俱乐部
四、竞赛时间地点:
秋赛2023年11月11日西双版纳(暂定)
秋赛2023年11月18日保山龙陵(暂定)
(注:详细情况见补充通知)
五、竞赛项目:
(一)短距离国家赛A(比赛空距300-400公里)
(二)中距离国家赛A(比赛空距400-500公里)
中距离国家赛B(比赛空距500-600公里)
(三)中长距离国家赛A(比赛空距600-700公里)
中长距离国家赛B(比赛空距700-800公里)
(四)长距离国家赛A(比赛空距800-1000公里)
长距离国家赛B(比赛空距1000公里以上)
六、参赛办法:
(一)以云南省各州市级信鸽协会、贵州省部份地区信鸽协会、云南省曲靖昆铁信鸽俱乐部为参赛单位组织参加。参赛单位须于3月29日前将参赛报名表以QQ、传真等方式报云南省信鸽协会备案;
(二)赛鸽沿途训放由各参赛单位组织实施放飞。比赛时间无论空距远近,不受方向限制,必须同一时间和同一司放点发令放飞。要求各参赛单位必须将赛鸽在放飞前按规定时间到达司放点;
(三)参赛鸽必须佩戴一枚中国信鸽协会监制所属协会全国信鸽统一足环(含中国信鸽协会纪念环),佩戴假足环,佩戴严重破损和拼凑足环的信鸽不允许参赛,一经发现取消该鸽比赛资格及成绩,并严肃处理,后果自负;
(四)根据2019《中国信鸽竞赛规则》第四章信鸽足环使用及参赛第二十一条:“境外(含港、澳、台)信鸽足环在大陆地区参赛的,需按照中国信鸽协会字2017年10号文《关于境外(含港、澳、台)信鸽足环在大陆地区参赛使用要求的通知》在中国信鸽协会进行备案。”
(五)参赛鸽每羽收费3元,其中:中国信鸽协会收1元,承办单位收1元,参赛单位收1元。参赛费按参赛会员实名填写的“竞翔报名单”羽数收取费用,参赛羽数按在司放地检录羽数上报中国信鸽协会。
(六)云南省信鸽协会2018年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以下决定:“为了减轻每位参赛者的参赛费用,向中国信鸽协会上交的每羽1元参赛费,由云南省信鸽协会代参赛者上交给中国信鸽协会。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2019《中国信鸽竞赛规则》;
(二)实名制参加比赛,参赛会员比赛上笼检录时必须实名填写“竞翔报名单”一式三份;
(三)比赛使用和备用的暗章,由参赛单位负责;
(四)比赛空距测量必须使用卫星定位仪测定,比赛空距必须符合规程中规定参赛项目所列空距,否则不计成绩;
(五)有效报到时间:从开笼时间计算,短距离赛为1 日,中距离赛为2 日,中长距离赛为 3 日,长距离为 7 日;
(六)参赛鸽计时必须使用参赛单位现行使用的鸽钟(所使用的比赛计时鸽钟型号参赛单位赛前须向主办单位报备),鸽钟赛前集鸽时须依北京时间对时,参赛协会使用的用于报到计算成绩的电脑也须依照北京时间校对,报到时间精确到“秒”,声讯台、手打鸽钟;
(七)监放单一式三份,一份由司放裁判员带回,另一份由司放地监放协会直接邮寄给参赛单位,一份交至主办单位备案;
(八)在比赛截止时间内,各参赛单位要把成绩综合排名前10名获奖鸽的查棚验证单、监放单复印件,获奖鸽环标证复印件须在比赛结束十日内报省鸽协,日期以邮戳或收到传真、微信等日期为准,逾期按自动弃权处理;
(九)赛区裁判长必须为信鸽国家级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推荐、中国信鸽协会裁判委员会认定,报竞赛委员会。参赛单位裁判员由各参赛单位负责选派,各参赛单位为裁判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确保集鸽、运输及比赛期间本单位(含所属地区协会)人员及参赛鸽的安全、保卫及医疗救护工作;
(十)比赛结束,各参赛单位须在10天内将前 100 名竞赛成绩上报承办单位(按 2019竞赛规则表十格式),上报成绩表须以excel 格式报送电子版文件,由各参赛单位将成绩汇总排名后上报云南省信鸽协会审核,报中国信鸽协会竞赛委员会审定。
八、运输司放:
(一)各参赛单位必须选派有经验的具有一级资格裁判员负责赛鸽的押运和司放工作,并依参赛鸽羽数配备足够数量的司放员;
(二)参赛单位与承办单位要密切配合,确保司放人员及赛鸽安全,司放人员从押运至赛鸽开笼前做到人不离车;
(三)监放单位必须配合参赛单位做好司放工作,必须落实在比赛司放地安排2-4名裁判员监放,其中必须有一名具有一级资格的裁判作为监放负责人;
(四)各参赛单位按需自备赛鸽饲料、饮水、防寒防雨用具及其它必备物品。
九、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按各比赛距离上报前100名进行总排名,由云南省信鸽协会审核上报中国信鸽协会,前3名颁发中国信鸽协会竞赛奖牌,所有获奖鸽均由中国信鸽协会颁发奖品和中国信鸽国家赛参赛证;
(二)各比赛距离1至10名均由赛区组委会颁发证书,11名至100名选登在《养鸽家》刊物上;
(三)同一赛区,同一级别,方向不同,可单独排名上报成绩;
十、比赛费用:
(一)各参赛单位参赛组织费、赛鸽运输费及裁判员往返交通费、劳务费由各参赛单位自理;
(二)司放点裁判长和监放裁判员费用及司放地其他支出等相关费用由承办单位负责。
十一、监放工作与比赛工作事项:
(一)监放单位必须要全力支持,认真组织完成监放工作。司放地监放裁判员监放费按次数计算,每人每次200元。
(二)2023年信鸽国家赛云南赛区竞赛由云南省信鸽协会制定和下发,赛后收集比赛成绩,审核和排名与汇总等事项须按15次工作日计,每人每次200元计算。
(三)各协会必须高度重视比赛的安全问题,办赛协会负责具体组织本协会的管理工作,负责选派裁判员执裁,集鸽、运输及比赛期间本单位(含所属地区协会)工作人员及参赛鸽的安全保卫及医疗救护等工作,必须为裁判员和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十三、云南省信鸽协会:云南省昆明市东风东路99号体育电子设备所3号楼102号
邮编:650041. 传真/电话:0871—63193005
QQ:1289451064 联系人:张鹏:13108709188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云南省信鸽协会。
中国信鸽协会官方网站:www.crp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