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浩羽(黄埔)公棚出门点与精英赛规程
广州浩羽(黄埔)公棚2024年养训技能赛(出门点)与精英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广州浩羽体育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二、竞赛项目:赛前指定第四关的养训技能赛(出门点)与精英赛
三、竞赛时间:与第四关比赛时间同步
- 奖金设置及分配
赛前指定第四关500公里总决赛养训技能赛
组别 | 参赛费(元/羽) | 奖金设置及其它 | |
A1 | 200/羽 | 取第一名 | 100% |
A2 | 500/羽 | 取第一名 | 100% |
A3 | 400/羽 | 取前十名 | 冠军30%,亚军20%,季军15%,4-10名各5% |
A4 | 600/羽 | 取前五名 | 冠军35%,亚军30%,季军20%,殿军10%,第五名5% |
A5 | 900/羽 | 取前三名 | 冠军45%、亚军35%、季军20% |
B1 | 200/羽 | 30取1名 | 按报名参赛羽数除30所得整数来确定取奖名额,奖金6000币,若不满30羽,则由名次靠前得剩余奖金100% |
B2 | 500/羽 | 20取1名 | 按报名参赛羽数除20所得整数来确定取奖名额,奖金10000币,若不满20羽,则由名次靠前得剩余奖金100% |
B3 | 600/羽 | 50取1名 | 按报名参赛羽数50所得整数来确定取奖名额,奖金30000币,若不满50羽,则由名次靠前得剩余奖金100% |
C1 | 300/羽 | 500名均分 | 总决赛前500名内 (含500名) 该组指定鸽均分。若指定鸽在决赛前500名内未产生,则顺延100名取奖,以此类推,若顺延至报到有效时间截止仍无该组获奖鸽,奖金由该组上笼鸽均分。 |
C2 | 500/羽 | 300名均分 | 总决赛前300名内 (含300名) 该组指定鸽均分。若指定鸽在决赛前300名内未产生,则顺延100名取奖,以此类推,若顺延至报到有效时间截止仍无该组获奖鸽,奖金由该组上笼鸽均分。 |
C3 | 800/羽 | 100名均分 | 总决赛前100名内 (含100名) 该组指定鸽均分。若指定鸽在决赛前100名内未产生,则顺延100名取奖,以此类推,若顺延至报到有效时间截止仍无该组获奖鸽,奖金由该组上笼鸽均分。
|
1,其有效期为第一羽归巢至次日十九点,有效期内未达录取名额由获奖鸽均分;若无指定鸽归巢,则由决赛该组上笼指定鸽均分;若遇不可因素终止决赛则由预赛该组有效的归奖鸽均分;若预赛有效期内无该项指定鸽归巢,则由预赛上笼指定鸽均分该项资金。训赛中丢失、死亡按自然淘汰处理。 2,若决赛上笼鸽不足500羽,按规程规定取消决赛,那赛前初级单羽指定由预赛该项的有效归巢鸽均分,若预赛有效期内无该项指定鸽归巢,则由预赛上笼指定鸽均分该项奖金。 3,若决赛正常举办,当有效期内无该项指定鸽归巢,则由决赛该项上笼指定鸽均分该项奖金。
|
第四关500公里精英赛
名称 | 参赛费 | 奖金分配及其他 | |
精英赛D |
2000/羽 | 取前十五名 |
冠军20%,亚军15%,季军10%,4-10名各5%,11-15名各4% |
1,其有效期为第一羽归巢至次日十九点,有效期内未达录取名额由获奖鸽均分;若无指定鸽归巢,则由决赛该组上笼指定鸽均分;若遇不可因素终止决赛则由预赛该组有效的归奖鸽均分;若预赛有效期内无该项指定鸽归巢,则由预赛上笼指定鸽均分该项资金。训赛中丢失、死亡按自然淘汰处理。 2,若决赛上笼鸽不足500羽,按规程规定取消决赛,那赛前初级单羽指定由预赛该项的有效归巢鸽均分,若预赛有效期内无该项指定鸽归巢,则由预赛上笼指定鸽均分该项奖金。 3,若决赛正常举办,当有效期内无该项指定鸽归巢,则由决赛该项上笼指定鸽均分该项奖金。
|
五:比赛方式:
1,所有指定自愿参加为原则,均不接受第三方指定,一羽赛鸽可同时参加各档次的比赛,清棚缴费即可指定参赛足环,收费截止即指定截止,指定手续费自理,指定比赛获奖名单公示两天后无异议即生效。
2,其有效期为第一羽归巢至次日十九点(前三关三天内归巢鸽都有格参与决赛的技能赛与精英赛),有效期内未达录取名额由获奖鸽均分;若无指定鸽归巢,则由决赛该组上笼指定鸽均分;若遇不可因素终止决赛则由预赛该组有效的归奖鸽均分;若预赛有效期内无该项指定鸽归巢,则由预赛上笼指定鸽均分该项资金。训赛中丢失、死亡按自然淘汰处理。
3,若决赛上笼鸽不足500羽,按规程规定取消决赛,那赛前初级单羽指定由预赛该项的有效归巢鸽均分,若预赛有效期内无该项指定鸽归巢,则由预赛上笼指定鸽均分该项奖金。
4,若决赛正常举办,当有效期内无该项指定鸽归巢,则由决赛该项上笼指定鸽均分该项奖金。
六:报名方式:
通过速捷网络(二维码)自行报名参与,报名截止时间为收参赛费的截止时间,若在操作中点错环号或点错指定项目,在截止之前联系公棚纠正都有效,逾期再告之公棚不负任何责任,请参与指定的鸽友每天晚上核查清单,所有指定以速捷网站最后截止的数据为准。
温馨提示:入棚鸽满12羽的鸽主请进行大团体分组,12羽为一组
中国信鸽协会官方网站:www.crpa.cn
省级及各地方信鸽协会、公棚、俱乐部专区发表的文章仅代表此发帖单位/个人的观点,不代表中国信鸽协会及其官方网站的立场,由发帖单位/个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未经许可,发布的相关信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