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竞赛规程
三、有关规定说明:
1、参赛者必须是江都区信鸽协会会员,参赛鸽必须佩区鸽协所售(备案)足环。严格执行一人一棚一会制,会员只能在本人注册单位参赛,否则后果自负。应知晓并认可中鸽协、省、市、区鸽协制定的规则、规定、规程,自愿参赛,承诺无条件服从区鸽协管理。年过70周岁会员优先缴纳参赛费、进笼。春秋季在本会各单关综合名次中录取四关综合鸽王10名,各奖励1000元及奖杯。
2、本会比赛设指定赛,各单关设养训技能赛,四关特比综合设育种技能赛。养训技能赛设50元A、100元B、200元C组,50元D组、100元E组、200元F组。A、B、C组在获奖名次中均分所有奖金。D、E、F组,报名每满10羽录取1名,不足10羽按实际设奖。育种技能赛设D、E组,参赛费分别为A组500、B组1000元,分五个月缴纳,在四关鸽王综合名次中均分所有奖金。
3、参赛尽量提前送鸽,到时结束。如出现集鸽漏扫,退还参赛费,特比环作普环,鸽会不承担其他责任。凭足环证及鸽会滚章报到验鸽,所有归巢鸽都要准备接受抽查验棚,如不符合要求,取消成绩。变更棚址等信息应在训放前报区鸽会即时变更。
4、本会组织赛事,春季当日20时前,秋季18时前报验结束。省、市组织的赛事按省、市规程执行。如因恶劣天气报到是否延期,鸽协微信群通知。
5、竞赛报到一律使用电子扫描系统,赛前请检查扫描系统,电子扫描设备不上传不予录取,专项赛事报到依专项规程,鸽协联系电话:86862856、68211。
6、成绩草表鸽会网站公示三日,无异议即为正式成绩。有异议应于公示期内向协会提出。
7、本会比赛综合名次按8%录取发奖,国家、省、市及本会专项赛比赛按相关规程进行。凡在国家、省、市竞赛中获得综合前三名者,本会另奖励1000元,奖金税费由会员自理。
8、本会会员费100元每户/年、市直会员费30元每户/年。参赛会员应在当年3月15日前缴纳,会员费情况在鸽会网站公布,未交纳会费者取消所有成绩,连续两年未交纳会员费的作自动退会处理,取消棚号,会员证作废。
9、训放费统一在春秋季训放站交纳并滚章,每羽8元。如因特殊情况训放时未能交费滚章,在比赛站滚章交纳15元/羽,发现未滚章鸽上笼参赛的,裁判登记后不予录取成绩。
10、遇不确定天气,各自决定,愿者参加。因报到平台出现故障,无法计算成绩时,取消比赛,退还所有参赛费。
本规程执行2019年《中国信鸽竞赛规程则》,解释权归江都区信鸽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扬州市江都区信鸽协会
2024年三月
中国信鸽协会官方网站:www.crp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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